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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在教室里他便开始轻浮地逗弄起了还不认识的新同学。说那个短发女生长得像邓丽君,问她会不会唱甜蜜蜜,最后以一众男生的起哄和那个女生的脸红收尾。
我在这一刻便把他划入了黑名单。
哪怕后面分到一个宿舍,成为了舍友,我也没给他好脸色看。更不用提在宿舍听到他痞子一样地和其他几个男生一起聊起了隔壁班哪个女生腰细屁股大有多让人恶心了。
就这么一个我嫌恶至极的人,某一天里居然随口哼唱起了Let it Be。
没有多少唱功技巧,但沉缓的音色和清晰的吐词却是意外的好听。
“你听The Beatles?”问出这句话的瞬间我就有些后悔了。
“呵… 独行侠,你还会说话呢?”他没有先回答问题,反而开始取笑起了我。他洗了个苹果,掏出把蝴蝶刀削了起来。
我开始无比的后悔和他搭话。
“你喜欢这个乐队?”他直接反问我。
有关音乐,我都格外包容且健谈。我还是点头回应了他,他也顺势和我攀谈了起来。在我暗暗的惊讶之中,我们聊了这个乐队的很多歌,但我有些失落他听的乐队并不多。
“我嘛… 听歌就图个顺耳,更别说搞音乐了,要是有点艺术细胞学个吉他就好了,这简直就是泡妞杀器啊。”他笑得不正经。
不过我也没再反感,我知道他只是玩笑话。
这个年纪的男孩聊起天来向来百无禁忌,远到色情小说、AV女星,近到出头干架、泡妞打垒,都是能够唾沫横飞、滔滔不绝地吹上一整晚。
苹果削完了,他吃了一口。并百无聊赖地玩起了那把蝴蝶刀。反着银光的蝴蝶刀在他又长又直的手指间上下翻飞,且速度极快。
我被他的手速吸引,盯着看了一会,心想着,这样一双灵活的手,明明很适合弹吉他。
我们的关系就这样被一首歌给轻易拉近,他常找我借随身听听听歌。而对于那些沉郁阴暗的金属乐,他甚至做出了让我震惊的门外汉的评价疯狂的生命力,挺独特的表达方式,或者说,抗争方式。
我听着他认真思索后的回答,望着黑暗里他那似是鼓励的、明亮的眼神,不知道为什么,心跳得突然慌乱无序得像临场打了一段陌生的鼓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