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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琛他,夸我好看呢。
在遇到李琛之前,我一直觉得自己的人生像自来水般平淡无聊。我并不是缺少男人就活不下去的那种女人,而是,我觉得,每个人都应该活的有意义。梦想,友情,恋爱,人活在世上,必须
拥有这三样东西。我忘记了自己的梦想,也没有知心姐妹,如一具人形木壳,浑浑庸庸的在父母的庇护下生存着,这并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看见李琛的第一眼,心底沉寂的火苗仿佛瞬间被点燃,我感受到自己有力的心跳,烫人的脸颊,连呼吸也开始急促,身体仿佛不受控制,我疯狂的渴望接近他、了解他,渴望成为他最重要的
人。
我明白什么是爱。
我确信这就是爱。
就算有一天我恢复了记忆,发现他并不是我的真命天子,那也无所谓,我仍会紧紧抓住他,要他做我男朋友。耍赖就耍赖,反正我妈说耍赖是女人的专长。
如果没有发现那本日记,我想我会一直这么天真的、无知的期盼下去。
天越来越冷。还有整整一个月就是圣诞节了。
妈妈从壁橱里拿出海绵垫准备铺在我卧室的床上,我心情很好的要自己来。揭开铺盖时,我发现床板上有一本黄色的笔记本。
不放在抽屉、书柜里,偏偏塞在床垫下,这肯定是本私密日记。
我为自己的推理能力沾沾自喜,同时也对日记的内容充满了好奇。
这本记载了我重要回忆的日记,或许就是我恢复记忆的关键。
我几乎是迫不及待的翻开了日记本。
这是一本高中时期的日记。
而且透过陌生的笔迹,我发现这根本不是我的日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