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安三阳安正飞三兄弟与安家众长老看到安一笑发火,全部噤若寒蝉,安一笑这个家主的绝对权威这一刻尽显无疑。
申侯之看着安一笑在训斥安家众人,虽然语言中没有带上他,却让他有种被打脸的感觉,安家众人惧怕他的家主权威,但自己什么身份?即便身后没有秦国公府撑腰,单凭他五阶药剂师的高贵身份,就完全不必惧怕这区区一城之主。
所以,申侯之没有理会安一笑的怒火,不阴不阳的说道:“安城主,要管教家人也不必当着申某的面来吧?别怪我不提醒你,那‘还魂草’只能让你暂时清醒,我敢说不用一个时辰,你又会像之前那样昏迷不醒的。”
看着脸色越来越阴沉的安一笑,申侯之想到反正事已至此,也懒得再拐弯抹角,冷笑着直接挑明条件道:“现在你醒了也好,反正申某已经代替我们少爷提出了条件,只要你答应让安小姐嫁给我们少爷,依我们少爷对安小姐的喜爱,一个平妻的身份应该是跑不掉的,到时申某自然不会对安城主你的病情坐视不理。具体如何决择,还请安城主你早做决定,免得浪费彼此时间。”
安家众人闻言喜忧参半,喜的是家主还没有全好,只是暂时清醒,与秦国公府联姻仍然有望,忧的是家主的脾气他们清楚,只怕不会答应申药师提出的联姻条件。
“申药师是吧,看你说得那么有把握,应该是知道安城主昏迷不醒的真正原因了?”欧阳万年没有理会这紧张的气氛,懒洋洋的插口问道。
“老夫自然知道,不知你小子走了什么狗屎运,得到了一株‘还魂草’,不过这‘还魂草’只能让安城主清醒一个时辰左右,等药效过后,安城主自然又会昏迷过去。”申侯之说到这里,一脸傲然的瞥了欧阳万年一眼,说道:“至于为什么会这样,跟你小子说了你也不懂,不提也罢!”
“呵呵,不就是一只小小的噬魂虫吗?说得好像很了不起一样。”欧阳万年一脸不屑的笑道。
“什么,你……你居然……知道噬……噬魂虫?”申侯之震惊得说话都结巴了。
“噬魂虫?这是什么东西?”
安家众人一脸茫然,就连身为安家家主兼边荒城城主的安一笑,也是茫然不知。只有安三阳脸色陡然一变,随即又恢复正常,除了欧阳万年,谁也没留意到他的异样。
“呵呵!”欧阳万年淡淡的笑了笑,那神态似乎是觉得申侯之有些大惊小怪了。
“你到底是什么人?怎么会知道噬魂虫的?”申侯之确实被惊到了,噬魂虫这等秘密的存在,怎么可能会被一介凡人知晓?
“区区噬魂虫而已,知道又有什么了不起的。”欧阳万年鄙视的瞥了申侯之一眼,然后看向站在申侯之左侧的安三阳,玩味的指着他笑道:“他……不是也知道吗?”
“你……你胡说什么?”安三阳脸涨得通红,神色一瞬间掠过一丝惊慌,随后恼羞成怒的骂道:“你小子含血喷人,我不知道什么噬魂虫!”
欧阳万年仍然是一副懒散的模样,淡淡说道:“我只是提到你也知道噬魂虫而已,并没有说什么,你这么紧张干嘛?是不是做了什么不可告人的亏心事,所以心虚了?”
“你……你才心虚了!”安三阳额角青筋鼓起,也不知道是被说中了要害还是被气成这样的,瞪着欧阳万年厉声道:“小子,你再胡言乱语,别怪我对你不客气了。”
已经看出一丝端倪的安一笑闻言眼睛一瞪,怒喝道:“你敢对欧阳小哥不客气给我看看?”
沈予是一个低级omega,在他十九岁生日这天,阴差阳错的被送给了掌握南城经济命脉的顶级alpha季北辰,然后就成为了他更加不幸的开始。 是他的自作多情,给自己编制了一场不愿意醒过来的梦境。 后来的沈予,失了身体,丢了心,毁了腺体,没了孩子,而后绝望的从桥上一跃而下…… 注:本书很多狗血虐梗,慎入!!!...
《穿越长姐持家》作者:天麻虫草花文案:人家一二三四五,上山打老虎,养家糊口有钱赚,我家一二三四五,嗷嗷待哺没饭吃,面黄肌瘦瘦巴巴。柳义雨一朝穿越,穿越到战火年代,一路逃到山沟村,爷爷、小叔饿死,他奶疯癫,爹爹战死,小婶子病死,自家亲娘体弱,柳义雨望着这一大家子的老弱妇孺,排排站张口吃饭,无语望天,且看柳义雨在这贫穷时代,混的风生水起,弄...
研发天才沈明洲,掌握了划时代核心科技理论,却回到人生中最为灰暗的高中时代。 成绩垫底,饱受欺凌。 重生归来,沈明洲从尘埃里抬头—— 打脸?虐渣? 不如搞好研发,活成世界一级保护学渣。 * 宇宙中的未知行星,终将以他为名。 ↓ 1、单纯的爽文,无逻辑,图个爽 2、双学霸,攻特糙,不骗你 3、主角开篇十六岁,成年之前不谈恋爱,请祖国放心...
新作品出炉,欢迎大家前往番茄小说阅读我的作品,希望大家能够喜欢,你们的关注是我写作的动力,我会努力讲好每个故事!(所有诡事,皆为被油锅黏合的时代血泪。而林木生的笔,是唯一能切开这脓疮的刀。)......
林恩穿越到了1990年的纽约,立志要体验开了挂的人生,在这个充满机会的年代大干一场,尝遍美女,赚尽美刀!绝不和上辈子一样当个倒霉蛋!然而.........本书节奏较慢,逻辑在线,不发刀,不虐主,娱乐圈发家,多女主,主角失去记忆后的梦想是颠覆阿米莉卡……......
沈弗峥第一次见钟弥,在粤剧馆,戏未开唱,台下忙成一团,摄影师调角度,叫钟弥往这边看。 绿袖粉衫的背景里,花影重重。 她就那么眺来一眼。 旁边有人说:“这是我们老板的女儿,今儿拍杂志。” 沈弗峥离开那天,州市下雨。 因为不想被他轻易忘了,她便胡诌:“你这车牌,是我生日。” 隔茫茫雨雾,他应道:“是吗,那钟小姐同我有缘。” 京市再遇,她那天在门店试鞋,见他身边有人,便放下了贵且不合脚的鞋子。 几天后,那双鞋被送到宿舍。 钟弥带着鞋去找他。 他问她那天怎么招呼都不打。 “沈先生有佳人相伴,我怎么好打扰。” 沈弗峥点一支烟,目光盯她,唇边染上一点笑:“没,佳人生气呢。” 后来他开的车,车牌真是她生日。 |年龄差八/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