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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也没说出来,只是把脸埋进余昧颈窝,小狗似的轻轻蹭了蹭,顺便把脑海里那些风言风语丢进回收站,一键清空。
“嗯,我知道了,”他蹭够了才退开些许,有些害羞地抿起嘴角,藏不住笑意,“原来的生活就是回家要给大明星做饭——今天吃什么?”
怎么有人抱一下都能开心成这样。
余昧看着他被揉乱了的头发,几乎怀疑自己看到了一对毛茸茸的犬类耳朵,支棱起来一动一动的,把主人的心情暴露无遗。
“什么都可以,”他被自己的想象逗笑,嘴角几不可察地弯了弯,补充道,“但有一点,演唱会期间我要控制身材,不用那么丰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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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星只在家待了一天,第二天余煦起床时他已经走了,一同带走的还有玄关处那只小行李箱。
余煦看着空无一人的客厅,觉得有些寂寞,过了几秒才回神,转身拉开窗帘,去给猫喂饭。
小蘑这个点还没睡,见他出来就兴致勃勃地贴上来,蹭着他的裤腿小声呼噜。
“你会想他吗?”他揉了揉猫的脑袋,没头没尾地问。
猫显然是听不懂的,只对他手里的猫粮感兴趣,凑上来舔他手指,舌头上的倒刺弄得他有些痒。
他倒也不指望从猫嘴里获取什么共鸣,笑了笑,把一顿量的猫粮倒进碗里,开了自动饮水机,坐在地上有一下没一下地给猫顺毛。
“我有点儿想,”他轻声说,“想赶紧去见他。”
青春期的男孩子总是有一点小秘密——他的秘密是凌晨卡着点抢的票,抽屉里那一叠票根,手机里的行程记录,还有相机里的上万张照片。
他要上学,做不到一场不落地追演唱会,休息日的场却从来不会缺席,高中一天半的假期足够他连夜坐火车往返,寒暑假的冬巡夏巡也是从头跟到尾,熬夜复习到凌晨,睡几个小时,然后去见那个舞台上闪闪发光的人。
他对吃穿毫无要求,余昧打给他的生活费几乎都攒下来,加上打工赚来的钱和竞赛奖金,将将够抵Echo的天价门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