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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步行街十分宽阔, 左右乃是各种小店,中间有着数种景观,最显眼的便是许多唐代名人的雕塑, 李白望月、杜甫题诗、公孙氏舞剑等等, 还有数个舞台供人表演——不过水平就比较参差不齐了。
地面上有地灯,照耀的整条步行街如融金一般,踩在上面,恍惚有许多不真实感, 而这个地方对于温玉的朋友们来说, 也的确是个不真实的地方。
这里和他们所生活的年代实在太不同了。
最为明显的是衣着。
这里的男人女人,打扮的都与他们的时代全然不同, 古代自然讲究衣着,即便是夏天,顶多只是换上清凉的麻料,但也须得将全身都覆盖起来,温玉第一次拿短袖短裤来给一点红的时候, 他相当的别扭,完全不想换上。
然后转头就瞧见温玉小姐的T恤短裙搭配了。
叶孤城倒是见怪不怪, 他最开始在温玉那里是住过一阵子的, 知道她有许多风格迥异的衣裳,温玉在家里经常是卫衣短裤大拖鞋,叶孤城一开始瞧见的时候, 总以为她是那种百越人——听说那地方热得很,人人穿衣都是露胳膊露腿的。
如今正是五月,虽说还没到这座城市最热的时候, 但现在却毫无疑问是最适合出游的时候,等到了六七月, 温玉这个老土著就认为只有太阳落山之后才适合出门行动了。
……不,太阳落山之后、晚上十点的温度有可能还是三十八摄氏度,这地方的夏天根本就不适合人居住!
五月就刚刚好啦,换上夏衣,在微凉的夜晚去逛一逛,吃吃东西,买点喜欢的小零食回去,然后和朋友们窝在一起,聊天打诨,喝酒唱歌。
一点红最终还是接受了露胳膊露腿的衣裳风格。
他虽然曾经是杀手,又声名狼藉,但为人很是正直,走过街道时,面不改色、目不斜视,全然不会去瞧任何一个女孩子笔直的双腿。
这里高楼林立,最矮、最普通的建筑,也远超过皇宫大内太和殿的屋脊,这里整夜灯火通明,地上的银河在每一日流淌,男男女女姿态亲密,人人如同江湖儿女一般不拘小节。
然而,江湖儿女不拘小节,却永远会受到世人诟病,在这里,大家却都是大大方方、亲亲热热的。
叶孤城也总算理解了温玉的热情与大方是在什么样的环境里养成的了。
既然来了这地方,那自然是要吃当地的特色美食的,这十三朝古都基本上来说是碳水爱好者的天堂,各种面食层出不穷,最受欢迎的当属所谓的“X秦套餐”。
——米皮、肉夹馍、冰峰。
十五块一份,温玉自己吃肯定是饱了,但对于这些身量比她高、体重比她重的男人们来说,这分量实在不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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